一、认定中心主任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认定中心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省职业技能认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认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技能认定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规划建设。
(三)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负责审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计划。
(五)负责审核监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
(六)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二、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的各项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部和湖北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和制度。
(二)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规划和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三)组织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负责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的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
(五)主管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
(六)加强考务管理,做好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基础建设,规范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程序,提高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鉴定所所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职业技能认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学校和省、市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认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认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的管理和计划制订工作。
(三)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数据上报、考务安排、组织考试与考核及办证工作。
(四)协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五)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认定保密工作。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考务任务。
(七)负责各类考试培训的规划与管理、年度考试培训计划的制定。
(八)负责各类考试培训业务的拓展、生源的组织。
(九)负责本部门培训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培训管理工作。
(十)负责各类培训管理制度的完善,保证培训的安全稳定与质量。
(十一)协助各类认定的考务组织及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实验技能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设备的技术维护、消防及安全管理、实践教学安排和日常管理。保证实践教学及各类培训、考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负责设备的申购与维修年度计划的拟定,负责资源优化使用及有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拟定。
(三)做好与省及上级考试单位的技术方面的沟通工作。
(四)负责设备的内务管理与环境建设,为师生提供清洁、舒适、有序的实践教学环境。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及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申请认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二)负责各种费用的造表、发放及报销工作。
(三)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四)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负责各项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五)整理、保管各种凭证、资料,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