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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2023-10-13 10:39  教学工作办公室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做好教材供应工作是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为加强教材建设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管理

1、基本原则

选用教材必须以质量为标准。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的教材。鼓励部分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2、基本要求

①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②符合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③符合湖北医药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种能力的培养;

④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⑤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3、基本程序

①由教研室对相应的课程推荐适用的教材,报所在院(系)教材建设领导小组;

②院(系)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对推荐的教材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逐一进行论证,填报《湖北医药学院选用教材审批汇总表》,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

③经审批,确定使用的教材,原则上至少使用两届,以确保教材选用的稳定性。确因教学需要而变更教材的,须由开课教研室至少提前半年向院(系)提出申请,按照教材使用审批程序从严审批。

4、质量管理

为了确保教材使用的质量,学校将加强对教材选用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教材选用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质量评估制度。

①学校实行教材工作评估制度。教材评估工作以原国家教委《普通高校教材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校教材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建立学校教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②教材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③评估工作应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院(系)要注意收集教师、学生对教材质量的反映,及时了解教材的选用情况。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院(系)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④成人教育学生根据成人教育特点,学校指定教材,学生自愿购买相关教材。

⑤教师用书和教学参考书,由教研室统一申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章,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后,教材管理科统一配发,费用从各学院相关经费中支出。

二、自编、参编教材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自编教材或与其他院校联合编写教材。

①教学计划批准设置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目前尚无合适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

②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需对现有教材进行较大修改者;

③经批准开设的新的边缘交叉课程;

④各课程实验(见习)和实习指导。

2、自编、参编教材的申报、审批和立项应严格遵守《湖北医药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管理办法》。

3、经审批同意的自编和参编必修课教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总需要量。

4、学校不承担自编和参编教材发行过程中所需各种费用(含邮寄费、托运费以及不符合发行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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