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在2026年1月12-15日开展了十堰市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第一期)。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次培训二级教授师资费1,000元/学时,其他正高职称师资费500元/学时,副高职称(处级干部)师资费300元/学时。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计核算,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中心提出。
公示日期:2026年3月18日—3月20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19-8891360。
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养老机构院长培训校内师资工作日授课明细.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8日
